上星期筆者參加一個關於公共空間管理的研討會,來自五湖四海的香港人就心目中的理想街道發表意見。

先談小販的街道使用權吧!政府衛福局和食環署的代表在出席活動時簡介現正進行諮詢的小販發牌檢討(筆者若非參與此論壇亦不會知道政府這個諮詢),局方似乎已在聽取民間保育人士的意見後,有保留地承認小販存在的文化和經濟價值,有別於多年來將小販發牌制度單純地定性為食物環境衛生的課題。可是,這樣的檢討由負責食物環境衛生的官員所牽頭,令公眾以為政策諮詢的主軸仍是環境衛生,局限了政策改動的空間。

研討會的後半部份主要談及街頭藝術。其中一名外籍人士利用多個大膠球在公園內任人耍樂,被康文署職員警告及勸喻離場。好戲量劇團在行人專用區的表演被三萬多facebook網民批鬥,但同樣阻街的寬頻易拉架兵團卻能依舊橫行無忌。由此,公共空間的理想被無限擴大,與會人士嘗試分別以哲學家、社會學家和經濟學家的角度定義何謂公共空間,亦同時不忘把文化文物保育也扯過來說,討論亦變得愈來愈不踏實。

筆者本身對現行公共空間的規管亦牢騷不少,但參與這研討會後亦對政府代表深感同情。這班文化人固然是多元社會不可或缺的催生素,但畢竟能力有限的技術官僚實在難以滿足文化人天馬行空的意念,事情最後總是不了了之,官員仍舊是被指罵的一群!